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二项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0/03/25 [字体:] 来源:邢台市人民政府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二项措施》的通知

邢政办字〔202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二项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5日
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二项措施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冀政办字〔2019〕69号)精神,聚力培育生物医药产业,提升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规模和质量,结合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现状,制定如下措施。
  一、优先保障项目建设用地
  按照省产业支持政策,加大土地定向供给力度,对药品制剂、高端医疗器械及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精准医疗、基因检测等领域的生物医药项目,在符合园区规划前提下,优先满足用地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产业用地可以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方式供应。(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
  二、落实生态环境差别化管控措施
  深入分析生物医药产业的环保政策,进一步细化生物医药产业分类,对符合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要求的生物医药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管理。加快生物医药企业集聚度较高开发区的规划环评工作进度,对通过规划环评审查的开发区内的项目应开辟绿色通道,依法依规加速环评审批。(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县(市、区)政府)
  三、强化生物医药企业生产要素供应保障
  参照民生工程生产要素保障预案,将生物医药企业纳入天然气、电力、运输等生产要素优先保供范围,对连续性生产企业、应急药品生产企业,在电力“迎峰度夏”、天然气“迎峰度冬”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不能轻易断电、断气,确保生产安全和药品供应。(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四、提升新药研发能力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建设高水平创新载体,加强“校企联盟”“校企联合实验室”等多种合作平台建设,全面提升我市生物医药产业的自主创新和原始创新能力。支持中成药大品种增加适应症二次开发、循证医学研究,择优推荐列入省级科技计划,争取省级科技专项经费支持。对进入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研究的创新药(不同剂型合并计算),进入Ⅲ期临床试验研究的改良型新药,按照省支持政策积极申请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奖励。(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五、推动生物医药产业智能化发展
  加快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医药生产过程中的应用,鼓励龙头企业推进研发、生产、管理、运营服务等全业务全环节数字化建设,组织实施一批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制造等“互联网+”应用示范工程。(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六、加快创新药产业化
  依托君临药业、国金药业、万邦复临药业、精晶药业等一批龙头企业,按照“自主开发与战略引进相结合”的方针,加快生物医药技术的推广应用, 大力推动生物药、现代中药新品种和天然药物等重大创新药物的产业化。对获得药品生产批件的创新药或改良型新药且在市内落地的产业化项目,积极推荐纳入省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计划,按照省支持政策积极争取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补助。(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七、支持化学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发展
  支持企业开展化学仿制药、生物类似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对新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化学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前3家获得药品生产批件且在本市落地生产项目,推荐纳入省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计划,按照省支持政策积极争取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补助。(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八、加快医疗器械产业发展
  加快发展监护仪、心电图机、呼吸机、生化分析仪、产床等基础医疗器械,创新发展康复辅助器具。鼓励企业对已有康复辅助产品开展各种形式创新,满足患者多层次、个性化需求。创新传统中医康复技术和方法,推广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疗效确切、特色突出的康复辅助器具,逐步推动医疗器械产业整体向创新驱动发展转型。对获得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项目,择优推荐列入省级科技计划,争取省级科技专项经费支持;对通过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新获得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市内落地的产业化项目,推荐纳入省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计划,按照省支持政策争取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补助。(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九、支持中药产业链发展
  充分利用我市山区丘陵野生资源优势,依托现代农业,积极发展中药材种植。依托现有中药产业基础,发挥重点企业的品牌效应,推动内丘、巨鹿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种植,提升中药现代化提取加工技术水平,加快推动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加工制造,延伸中药材精深加工产业链,推进现代中药标准化、可控化、规模化生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在市内落地的产业化项目,推荐纳入省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计划,按照省支持政策争取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补助。(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十、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平台建设
  紧扣生物医药产业链,突出临床需求引领,培育一批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平台。优先支持生物医药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推动生物医药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增强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后劲和活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十一、创新招商方式,强化精准招商
  结合我市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基础、产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系统化、专业化、精准化招商。谋划引进一批能够带来“雁阵效应”的“领头雁”项目,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化发展,增强产业根植性和集群凝聚力。鼓励以市场化运作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商协会组织和现有企业开展生物医药产业项目招商选资活动,对通过市场化运作等模式落地的项目,按照《邢台市招商选资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试行)》兑现奖励。(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十二、加大人才引培力度
  优化完善生物医药领域市场化引才机制,加强以才引才、猎头引才。聘请专业引才顾问,努力引进带团队、带项目、带技术的高层次创业人才落户邢台。支持企业面向国内外重点高校院所和行业领军企业,通过顾问指导、技术合作、成果转化等方式,柔性引进生物医药高端人才或关键核心技术人才。加快培育一批取得创新成果、拥有核心关键技术的领军人才队伍,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育工作力度,组织生物医药企业中的核心人才到江浙等地同行业企业开展“点对点”培养。对在生物医药人才引进、培育工作中作出贡献的人或单位,按照《中共邢台市委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高标准打造人才生态的实施意见》给予奖励。(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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